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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美河市案,馬英九總統與台北市長柯文哲連日互嗆,連公文錯字都會改的馬英九,對此案表示「不清楚,沒經手。」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還補了一槍:「首長不應事事都管!」結果立刻遭到柯文哲反擊,「幾百億的案子,做市長的你說不知道?自己去跟人民解釋吧!」總統和市長,到底什麼事該管?什麼事不該管?首先,馬英九澄清他在美河市案的是「簽名章」不是「簽名」,這是事實,那的確是「簽名章」,但即使是「簽名章」,都不表示身為市長大印蓋下,可以表示自己不清楚而推卸責任,總統府發言人再反駁,也得承認「必須負責最後的政治責任」。因此,首長的「識人之明」無比重要,他信賴且授權的屬下,若做出不該做的決策,首長還是要擔負政治責任。何謂政治責任?分層與授權都是政府治理的原則,但事有大小,不能一概而論。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在省政府主席任內最有名的事跡之一,就是大小事泰半不決策,而由他最信賴的左右手秘書長徐立德決行。但這不表示他不必負責任,相反的,責任風險可能更高,如果首長如此放心而事事不問,甚至事事不清楚,見報才知道出什麼事,首長的問題更大。柯文哲上任百日,公務員被他嚇得爆發離職潮,但他也非大小事都管,消防局削減消防死亡傷殘救助金,就是有他的大印但非他經手,被問及此,他氣到快翻臉,原因很簡單,這筆錢不是政府預算而是消防單位的民間募款基金會,用度屬消防局可決行事項。對比上百億的美河市,馬英九市長任內能否授權副市長(歐晉德)決行?不是不能,重點是,這麼重大的市政建設,市長總該聞問吧?不經手也罷,不聞問就離譜了。同樣的,大巨蛋議約小組是由市府內外專家共同主持,主持人不是馬英九,對議約細節不了解,可能如總統府發言人所言,「這是很自然的事。」但是,相對而言,這麼重大的事,市長若完全放手,想一想,自然嗎?市長不問重大市政建設,那聞問什麼呢?各種活動的開閉幕剪彩講話嗎?嘉義縣長張花冠經常私下開玩笑說,「哎,這些我都不懂啦。你們做好就好了。」重點不在「都不懂」,而在「你們做好就好了」。她可以授權,但得做好,做不好,身為市長豈能放任不管?馬英九總統大概一肚子氣,市長卸任八年本來沒事的事,全冒出頭來,才會接受媒體訪問開始,一連串澄清說明他與這些大案無涉,其意或許在減輕監察院或特偵組可能調查的壓力,總統府發言人還特別對外表示,「監察院也不認為有調查馬市長的必要。」調查與否,不是總統或總統府說了算,就算監察院不查,如果柯市府公開公文後移送政風或特偵組,舊案啟查或重查都不是不可能的事。對一年後即將卸任的馬英九總統而言,撇清或許是一種作法,頂多挨一頓「不管事、不沾鍋」的罵名,但也未必管用,特別是柯市府廉政委員會準備開刀的還不只美河市一案,馬英九果若「諸案皆不知」,他現在要心煩的不是柯市府公開了什麼公文,而是他口中當年的授權部屬,從副市長以降的主事局處首長,未來如何面對可能的調查?願意一肩擔起決行之責嗎?風暴核心或許根本不在柯文哲,而在他曾經信賴的人身上。全文網址: 風評:總統、市長到底該管什麼事?Powered By StormMediaGroup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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